2021-05-03

經濟日報社論/「戰略競爭法」象徵美中爭霸進入新階段

2021-05-03 經濟日報社論
美聯社
美聯社
 

上周各界盤點拜登總統第一個百日政績,多將焦點放在以天價預算支持的「重建美好過去」計畫。但美國參議院外委會近期通過的「戰略競爭法」,代表了美中互動新時代的開始,影響深遠,同樣值得注意。

 

4月21日參議院外委會以幾近全票贊成的比例通過了「2021年戰略競爭法」(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 of 2021) ,提交院會審查。從標題上看不出來要從事戰略性競爭的對象,但法案第一條就明言是為了處理涉及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的問題。因此事實上這個法案也可稱為「美中戰略競爭法」。用「戰略競爭」這個名稱,顯然是為了呼應3月白宮頒布的「暫行國家安全綱領」將美中界定為「戰略性競爭關係」的定位,透過本法提供法源及預算基礎。

 

戰略競爭有二個關鍵字。戰略是指最高層次、全方位、追求長期、持續效果的策略。競爭則是指為了創造有利條件以獲取優勢地位所進行的較量。二者相加,美國要追求的境界是要與中國大陸進行全方面、持續的較量,以創造有利條件,達成長期在全球保有優勢地位的關係。

 

為何要將中國視為長期較量對象?「2021年戰略競爭法」認定中國正在運用其政治、外交、經濟、軍事、科技以及意識形態力量,迅速接近美國實力,形成美國在全球戰略競爭對手,進而威脅世界秩序、美國國安及世界的繁榮自由。總結而言,該法認為習近平的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」,就是中國有意稱霸全球,由北京決定世界未來的宣言。

 

中國在政治、外交、經濟、軍事、科技的實力成長迅速是客觀事實,是否有意稱霸挑戰美國,則屬於各說各話的爭議。中方多次否認稱霸企圖,但美方則從行為舉止得出不同結論。「2021年戰略競爭法」顯然讓這個爭議成為歷史,稱霸已是美國認為無庸置疑的方向。

 

本法幫我們初步歸納了美國要從事全方面較量的領域。第一是經濟脫鉤,要編列預算在各地使館設置專人,協助美國公司移轉供應鏈並尋找合適的新落點。第二是基礎建設較量,授權美國政府加大協助盟國基建發展的力道。第三是數位科技,要跟五眼聯盟及台灣洽簽數位貿易協定,組成數位貿易聯盟,更要全力落實川普時代就推動的「數位連結及網路安全夥伴」計畫。第四是透過支持獨立媒體及在各國設立「參與推展中心」(Engagement center)的方式,對抗中共(而非中國)的影響力及假訊息。第五是針對國際組織、四方對話(與日、澳、印)、東協、國際標準、G7、台灣、南太平洋等重要對象,全面提升互動關係。第六是處理中國大陸產業補貼、智財權侵害及其他貪汙腐敗對經濟之影響,並將針對中資企業參與資本市場情況進行年度檢討。

 

在區域性競賽部分,該法首先以印太區域為核心,建立全球安全能量架構及合作網路。第二是將全球分為美洲、歐洲、中南亞、非洲、中東北非、大洋洲及南北極等七大區塊,全面與中國在該地區的經濟、社會及其他影響力活動,提出對應方案進行較勁。第三是針對香港及新疆提升制裁程度。該法唯一指示應推動與大陸合作議題,是有關核武擴散及控制領域。

 

本法總結了自2016年以來美國對中國態度轉變的背景、原因及結論,也充分揭露了未來美國要與中國較量、對抗的重點領域。特別是美中長期爭奪優勢地位的面向,超越科技及經濟,還包含了價值的認知認同競賽、國際組織及全球各區域的領導及話語權。中國顯然不會認同美國的任何一項指控,因而對抗較量的程度只會持續升級。

 

這個法案象徵美中關係邁入充滿變數、緊張的新階段,而且對抗面向既廣又深,台灣與世界都要隨之提高警覺、提早準備。